引诱3高中少女拍不雅片 男大生「这原因」轻判缓刑4年

22岁童姓男大生在脸书、微信上结识3名女高中生,却引诱女高中生拍摄不雅片传给他,被新北地方法院处2年徒刑、缓刑2年。图为示意图(取自photoAC)

22岁童姓男大生在脸书、微信上结识3名女高中生,却引诱女高中生拍摄不雅片传给他、供他浏海收藏,被对方父母发现后提告,新北地方法院考量他坦承犯行,与三名少女家长和解,依儿少性剥削定应执行2年徒刑,缓刑4年,缓刑期间付保护管束,并应提供40小时劳动服务。

判决指出,童男前年、去年陆续在脸书与微信上认识3名女高中生,他明知3人都没满18岁,却引诱她们在家中拍摄裸露性器官、胸部、臀部等影像传给他,让他浏览收藏,被对方父母发现后提告。

童男坦承犯行,并与3名高中生家属达成和解、履行和解赔偿完毕,合议庭考量童男为一己之私引诱女高中生拍不雅影像,但未将不雅影像外流,手段尚非恶劣,事后亦坦诚犯行,且目前正就读大学四年级,依儿少性剥削定应执行2年徒刑,缓刑4年,缓刑期间付保护管束,并应提供40小时劳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