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东狼「控制不住就想摸胸」2小时袭4女 女业务吓到空掉
高雄一名卢姓男子在今年4月晚间像发狂一般,2个小时之内4度袭胸,造成被害人精神受到极度惊吓,其中一名在被袭胸之后,还不时拍胸,感觉嫌犯在他身上留下什么不明物体,而警方在5月3日将他逮捕之后,他还说出自己也犯下另外3起案件,甚至还到屏东车站偷拍女子裙底风光,让高雄地检署罕见用《性骚扰防治法》声押获准,卢男也被起诉。
22岁的卢姓男子于今年4月13日晚上8点多,在高雄市鼓山区凹子底公园内尾随落单女子,跟了几分钟,突然伸手摸了女子胸部后落跑;没几分钟,卢男又在博爱一路巷弄内,对另一名女子袭胸。卢男得逞后,不到1小时后又在鼓山区及三民区附近见到另2名女生独自一人,突然从背后强抱并伸手袭胸,犯案后立即逃逸。
4月26日下午3点多,卢男在三民区松江街一带出没,锁定一名女子准备上车时,他靠近拉住车门不让女子上车,再伸手摸被害女的胸部后逃离,造成女子精神受到极大惊吓,原本要去谈业务的她,无法集中精神,甚至都觉得对方在她身上留下不明物体。
▲卢男2小时内对4女子袭胸 。(图/记者洪靖宜翻摄)
警方受理报案后,发现4名被性骚扰的女子年纪从20岁到60岁,三民一分局3日循线将他逮捕到案,卢男到案后坦承犯行,更被查出他曾在4月21日,就因在屏东火车站偷拍女生女生被逮,落网之后表示「我就是控制不住,我不清楚自己精神状况如何,但就是好想袭击女性胸部,所以骑车乱绕,随机看到女性就下手」。
经过审理,检察官将他依照性骚扰防治法第25条起诉,意图性骚扰,乘人不及抗拒而为亲吻、拥抱,或触摸臀部、胸部或其他身体隐私处之行为,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或科新台币10万元以下罚金,同时请求法官分别论处4次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