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藏大卖场厕所偷抓小一童「弟弟」 原因只为好玩
梁姓男子19日于凤山区一间大卖场乱摸男童的生殖器,遭辖区文山派出所员警带回。(翻摄脸书「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凤山分局文山派出所」)
高雄市一名男子19日晚间前往凤山区一间大型卖场时,于厕所遇见一名落单的小一男童,竟伸手强摸了两次男童的生殖器,案经男童母亲察觉小孩面露恐惧,询问后才惊知被怪叔叔乱摸。稍早,警方已带回该名男子,他声称是一时兴起才摸,全案将朝向性骚扰防治法侦办。
据了解,男童的母亲在脸书社团发文指称,她带就读小一的儿子前往凤山区一间大卖场购物,但儿子从厕所回来后,表情显得相当害怕,她一问之下儿子才说,「有叔叔摸他的鸡鸡2次」。
男童母亲当下气炸到处寻人,但该名变态男子早已消失的无影无踪,其母亲则立刻报案,透过警方的协助下调阅卖场监视器影像,警方则发现,在事发过后,有名男子骑乘机车离开现场,火速透过监视器追人,并于今日晚间将该20余岁的梁姓男子带回。
警方指出,梁姓男子一见到警方随即坦承犯行,并声称出手摸男童生殖器「只是好玩」,在带回过程中,还一直问警方是否会导致坐牢,但警方不予以理会,将其带回警局侦讯。
警方呼吁,依《性骚扰防治法》第25条规定,意图性骚扰,乘人不及抗拒而为亲吻、拥抱或触摸其臀部、胸部或其他身体隐私处之行为者,可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新台币10万元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