硬拗精神障碍 法官打脸酒驾男18万元照罚
高雄陈姓男子去年3月凌晨酒驾遭警查获,辩称感染肺炎拒测、遭开18万元罚单并吊照。事后又称患有精神障碍,上诉失败再提行政诉讼。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认为陈男知道求情显示意识正常,也违背精神用药「不得饮酒、驾车」警语,判上诉驳回,不得再上诉。(取自GoogleMap/袁庭尧高雄传真)
高雄陈姓男子去年3月凌晨酒后骑乘机车没开大灯被警方查获,辩称感染肺炎拒测、遭开18万元罚单并吊照,事后又称患有精神控制能力障碍上诉,失败再提行政诉讼。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打脸他当时还知道求情,表示意识正常,也违背精神用药「服药期间不得饮酒、驾车」警语,判上诉驳回,不得再上诉。
2020年3月5日凌晨5点,陈男在市区骑乘机车、未开大灯遭员警拦查,在骑楼徒步逃逸时遭警逮获,因酒测拒测被依法裁处18万元罚锾并吊销驾照、参加道路讲习。
陈男当庭辩称,警方因为他骑车没开大灯才拦查他,进一步酒测已涉嫌违法。当时他上吐下泻又发烧,怕肺炎传染才拒吹。陈男不满自己患有精神疾病、造成人格变化控制能力不足等问题遭原审漠视,强调当时因为精神用药吃完、疾病发作产生焦虑头痛与心悸恍神,正想前往药局买药就被拦查,声明原处分撤销。
交通局强调,采证影片显示,员警闻到陈男言谈中散发明显酒味,才依《警察职权行使法》第8条第1项规定采行必要措施,其中便包含酒测。影片中,陈男现场也无表明自己感染肺炎,面对员警多次告知拒测结果,陈男仍不愿理会。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法官认为,陈男能正常骑车,面对盘查还会说「拜托通融一下」、「那如果测不过的话大概多少?」、「那我测不过,来得及反悔吗?」,可见陈男当时精神状况正常。
法官也拿陈男当证据的领药单打脸他,表示上面明明写「本药服用期间必须避免喝酒,也不适合开车或操作危险性机械」,但陈男仍明知故犯,认为原判决并无法规适用不当及矛盾之处,驳回陈男上诉,不得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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