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储存危险物导致火灾! 育宗企业遭停业30天处分

▲育宗企业遭停业处分。(图/翻摄自google map)

地方中心高雄报导

高雄市湖内区「育宗企业有限公司」日前因为储存公共危险物管制量达30倍以上,发生火警,造成厂内一人受伤,消防局自2011年起,陆续举发7次,罚锾55万6千元,都没有完全改善,今天(3日)决定裁定停业30天处分,自2015年9月7日至10月6日止,「停业期间如果违规经营处以怠金,不改善者,将可以行政执行法断绝营业用水与电。」

高雄市消防局表示,「育宗企业有限公司」主要经营清洁剂制造,由于厂内堆放公共危险物品管制量达30倍的物品,「8月19日发生火警,造成1人受伤,经查证后发现,该公司在2011年起就遭我们陆续举发7次, 罚锾55万6千元,仍是没有完全改善,因此在今天裁定停业一个月,停业公告将在7日上午9点到现场张贴。」

如果停业期间仍有违规经营,将可依照行政执行法第30条规定新台币5000元以上、30万元以下怠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