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周刊/一例一休修法大漏洞 95%企业违规不处罚

▲一例一休大翻修,当初说好要「降工时」、让劳工多休息,将来还办得到吗?(图/商业周刊提供/摄影杨文财)

文/田习

钟摆效应,在物理学上是指,当钟摆滑出的一端越高,荡到另一端的位置也会越高。10月底劳动部预告将修正劳基法「一例一休」相关条文,就出现类似现象:从一例一休实施以来,老板们的大反弹,摆荡到修法案公布后,换劳方大惊失色。

例如,将每月加班时数上限从46小时放宽到54小时,劳动部草案提出两版供外界反映意见,其中乙案有加上3个月总计不得逾138小时(即平均每月仍46小时)的门槛甲案则未设其他门槛,比工商团体预期的还要宽松,在被劳方痛批「资方要5毛、政府给1块」之后,赖清德又在数日内踩煞车,不等草案预告期限截止就抢先宣布采用乙案。

推行新政岂是玩物理学,将政策从一极端摆向另一极端,摇得人民头昏脑胀,失去平衡?

为劳方争弹性?仅5%企业守法劳资协商

一例一休制度原本的设计,确实过于复杂、严苛,让劳方想安排连假、资方想调度人力,都失去弹性。而且,当政府只用一部劳基法,就要规范百工百业的劳资关系时,随着经济形态演进,法令绑得越死,不合时宜的荒谬性就会越高。

比如,工时限制可用来保障大立光工厂作业员,在机台前重复性冗长工作后,获得休息,却可能让Google创意人员,在灵感来临时得要打卡下班,无法按自己步调完成工作。因此,若要劳力工作者脑力工作者、有议价能力和无议价能力的劳工,全都绑在一部法律中,保持弹性是必要条件。

但赖清德9月任阁揆以来,积极督促劳动部推出的这套修正案,却因为罔顾了一项台湾职场现实,使其表面上同时赋予劳资双方弹性,但多数情况下恐只有资方才享受到弹性。

让修正案「摆过头」的关键字,叫作「劳资协商」。劳动部五大修法重点中,有3项关于延长工作时数、日数的规定,企业要实施的前提都是「经工会同意,无工会者经劳资会议同意」。

我们在今年以来的相关报导中,已经一再指出一个事实:全台约140万家企业中,根据劳动部统计,只有5,400多家企业成立工会,7万2千家企业有劳资会议(依今年第2季底最新统计)。亦即,在劳基法早就规定各种加班情况都须经劳资协商下,却只有约五%企业开过劳资会议,等于其他95%的企业要不未曾加班,要不都是非法加班。

为资方护航?违法加班首次被抓罚款偏低

劳基法未强制企业成立工会,但规定无工会的企业都应设置劳资会议,违规者,没关系,不处罚。至于各种违法加班的处罚,则笼统规定在2万至100万元的罚金范围内,由各地方政府决定罚多少。以台北市政府发布的统一裁罚标准为例,未经工会或劳资会议同意而加班,第1次被查到,罚2万至15万元,连续第5次被查到,也只罚30万元。被罚的风险成本都太低。

简言之,现行的劳资会议规定只对5%的守法企业有效,但政府宣称劳资双方都有弹性的修法案,立足点却是在95%企业不守法的现实下。

赖清德提出的第一份施政方针中,写着他要「提升筹组工会意识、建立劳资自主协商能力」。但这次的修正草案中,没有任何一个字与此有关。

其实前行政院长江宜桦也在施政方针中提过「强化劳资协商环境」,结果劳动部的做法是「办理团体协约说明活动,超过500人参加」,绩效达标。

德国是劳资协商最健全的国家,法律详细规定了工时、薪资、休假等事务的协商内容,以及劳资意见不合时如何交由第三方仲裁、上法院。劳资会议每周、每月开成了习惯,带来有效率的成果,甚至在90年代让劳方为了因应东欧劳力的竞争,而自愿降薪保留工作机会,被学者指为近年德国失业率低、经济表现佳的重要背景。

一例一休让台湾付出了重大的社会成本,企业因无缓冲期而被迫赶紧调适复杂的新制,商店以人力成本上升为由涨价。如今,政府要取消窒碍难行的法令,却又矫枉过正,并且为德不卒,毫无改善劳资协商机制的诚意。

事实上,连劳动部这次预告修正草案,竟只给民间8天的反映期,违反现任国发主委美伶在去年9月行政院秘书长任内所颁布的命令:法令草案应至少公告周知60日,以让各界充分表达意见。

政府带头违规,难怪劳基法条文看似严厉,实际却是造假文化盛行。看来执政者也该担心政治学上选民会不会荡开的「钟摆效应」了。

【更多报导】

台湾的前车之鉴?找不到人店长只能自己轮班....日本全家一次关闭664间的惨况

北一女保证班逃走,自愿转调B段班...20年后,她翻身亿元身价:盲从才是最大的风险

貌似忠厚却「12星座女人玩过两遍」...吴淡如:男人外遇,很少是无迹可寻的

水,是开会的基本礼貌!57岁董事长透露:一间公司赚不赚钱,看5个小地方就知道

新婚罹癌,1年烧光家人凑的200万...27岁新娘叹:生病才发现新台币比纸薄,好在有买两种保险

※精彩全文,详见《商业周刊》。※本文由商业周刊授权刊载,未经同意禁止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