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修海警法可动武 日船恐成目标

大陆公布海警草案,引发日本高度关注。图为2016年6月海警船在东海航行。(美联社

大陆全国人大近日公布「海警法」草案,明确规定大陆海警对在中国管辖海域进行违法行为的外国船只可使用武器,此一草案引发日方高度关注,担心未来航行在钓鱼台的日本船只,会成为大陆海警执法目标

大陆全国人大4日在官网公布「海警法」草案,并自该日起至12月3日公开征求意见。海警法草案分为11章、共80条。

海警法草案内容最受外界关注的是其第19条规定,「国家主权、主权权利管辖权海上正在受到外国组织、个人的不法侵害或者面临不法侵害的紧迫危险时,海警机构有权依据本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采取包括使用武器在内的一切必要措施当场制止侵害、排除危险。」

该法第六章还专门对「警械和武器使用」详细规定,包括在哪些情况下可使用手持武器、舰载或机载武器等。

日本官房长官加藤胜信在5日的记者会上对此表示,「尖阁诸岛(钓鱼台)是我国固有领土。会在坚决守住我国领土、领海领空方针下,就警戒监视做到万无一失。」但日本防卫大臣岸信夫在6日的记者会上也强调:「在以上的原则上,防卫省希望冷静地作出应对,不会让事态一味升级。」

美国战略国际研究中心研究员葛来仪5日在推特上针对此草案评论称,「如果属实,这相当令人担忧,将会导致争议水域发生暴力事件可能性增加。」

大陆10月21日也曾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修订草案)」全文,修订草案明文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统一、领土完整、安全和发展利益遭受威胁时,国家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进行全国动员或者局部动员」。其中「发展利益」是新增内容。此举也被外界认为是放宽动武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