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修漁業法 明訂海警可驅逐外國漁船
大陆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在审议渔业法修订草案,预计将渔业法与海警法规定相衔接,进一步明确大陆海警有权驱逐外国渔船。图为一艘菲律宾渔船停泊在有争议的黄岩岛海域,附近有中国海警船只巡航。(路透)
中国大陆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廿一日审议「渔业法」修订草案,此次修法重点包含深化涉外渔业治理、维护国家渔业权,并将渔业法与海警法规定相衔接,进一步明确大陆海警有权驱逐外国渔船。
大陆近年在南海、东海等海域多次与菲律宾、越南、日本等邻国发生渔业纠纷,外界关注大陆海警在相关海域未来执法角色的变化,此次修法受关注。
休禁渔限制 台应留意
同时,两岸渔业纠纷近年也有增加趋势。澎湖「大进满」渔船今年七月初曾因违反大陆休渔规定在大陆海域遭扣押人船,船长直至十一月中旬才获释。此次修订草案亦完善了休禁渔区、休禁渔期制度,值得台湾渔民留意。
据中国人大网,大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王翔表示,大陆渔业法于一九八六年制定实施以来,在二○一三年前曾四次修改部分条款。这次修法的主要考量是,更好地统筹养殖业、捕捞业发展以及渔业资源增殖和保护;以及深化涉外渔业治理,促进渔业对外交流合作,依法维护国家渔业利益。
修改六大项 加强赋权
修订草案共七章八十八条,主要修改内容共六项,包括:明确渔业发展总体要求;促进和规范渔业养殖;严格渔业捕捞管理;加强渔业资源增殖和保护;深化涉外渔业治理,及强化渔业监督管理,亦修订了法律责任规定。
中新社报导,涉外渔业治理方面,草案与海警法的规定相衔接,进一步列明大陆海警的渔业执法权限,并规定对违法进入「大陆管辖水域」从事渔业生产等活动的外国渔船,责令其离开或者驱逐,没收鱼获、罚款甚至没收船舶。
草案也规定渔业执法机构对外国渔船实施港口国、沿岸国监督检查;外国渔船到大陆港口装卸鱼获,应当经港口主管部门批准,到指定港口停泊并接受口岸检疫、检查;被认定为从事非法捕捞的外国渔船,则禁止进入大陆港口。
日越菲等国 恐受影响
中菲近期在仁爱礁、黄岩岛等南海海域发生多次海警船冲突碰撞。今年九月,越南最少十名渔民在南海西沙群岛海域捕鱼时,曾被大陆船只包围;陆渔船在日本周边海域活动亦逐年加剧。
大陆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廿一日至廿五日在北京举行,大陆农业农村部长韩俊于廿一日会议对渔业法修法说明,会议闭幕后将发布公报,说明表决情况及新法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