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海警法允动武 日加强与美合作
大陆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2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警法》,授权海警在中国管辖海域(含钓鱼台列屿)处理外国船只时可使用武器。日本称将就此与美加强合作,美国新任国安顾问苏利文21日向日本确认:「《美日安保条约》的防卫承诺适用于钓鱼台」。
大陆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2日在北京闭幕,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警法》,明确指出中国海警执法范围包括中国内海、领海、毗连区、经济海域、大陆礁层以及中国管辖的其他海域。
这项新法授权海警单位,若外国船舶进入中国管辖海域非法从事生产作业活动、不服从停船指令或拒绝中国海警登船检查,警告无效后,可使用各类武力,包括个人手持枪械、舰载机枪等,甚至是机载武器,将自2月1日起生效。
共同社22日报导称,这项新法代表中国可能对在钓鱼台海域的日本渔船进行检查,或驱逐日本海保巡逻船凸显管辖权,因中国海警获授权使用机载武器,钓鱼台上空的对立也可能变得激烈。
日本外相茂木敏充22日就此表示,已向中国传达对《海警法》的担忧;日本外务省官员表示,日本将考虑与美国政府加强合作,向拜登政府说明,如今的安保环境比欧巴马政府时期更严峻。
苏利文21日晚已与日本国家安全保障局长北村滋通电话,双方强调美日同盟的重要性。苏利文表示,拜登政府确认钓鱼台列屿,是《美日安保条约》第5条的适用对象,美方反对任何试图损害日本对钓鱼台施政的单方面行动。
对于《海警法》及钓鱼台争议,大陆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22日表示,《海警法》有关内容符合国际惯例和各国实践。钓鱼台及其附属岛屿是中国固有领土,中国维护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中日双方应根据中日的四点原则共识精神,通过对话管控分歧,维护有关海域的和平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