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海警法允动武 日加强与美合作

大陆海警船2018年7月巡航钓鱼台海域。(摘自中国警局

大陆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2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警法》,授权海警在中国管辖海域(含钓鱼台列屿)处理外国船只时可使用武器日本称将就此与美加强合作美国新任国安顾问苏利文21日向日本确认:「《美日安保条约》的防卫承诺适用于钓鱼台」。

大陆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2日在北京闭幕,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警法》,明确指出中国海警执法范围包括中国内海领海毗连区经济海域、大陆礁层以及中国管辖的其他海域。

这项新法授权海警单位,若外国船舶进入中国管辖海域非法从事生产作业活动、不服从停船指令或拒绝中国海警登船检查警告无效后,可使用各类武力,包括个人手持枪械、舰载机枪等,甚至是机载武器,将自2月1日起生效

共同社22日报导称,这项新法代表中国可能对在钓鱼台海域的日本渔船进行检查,或驱逐日本海保巡逻船凸显管辖权,因中国海警获授权使用机载武器,钓鱼台上空的对立也可能变得激烈。

日本外相茂木敏充22日就此表示,已向中国传达对《海警法》的担忧;日本外务省官员表示,日本将考虑与美国政府加强合作,向拜登政府说明,如今的安保环境比欧巴马政府时期更严峻。

苏利文21日晚已与日本国家安全保障局长北村滋通电话,双方强调美日同盟的重要性。苏利文表示,拜登政府确认钓鱼台列屿,是《美日安保条约》第5条的适用对象,美方反对任何试图损害日本对钓鱼台施政单方面行动

对于《海警法》及钓鱼台争议,大陆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22日表示,《海警法》有关内容符合国际惯例和各国实践。钓鱼台及其附属岛屿是中国固有领土,中国维护领土主权海洋权益,中日双方应根据中日的四点原则共识精神,通过对话管控分歧,维护有关海域的和平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