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雨企业违反重讯查证遭处违约金5万元

柜买中心1日表示,对金雨企业(4503)违反对有价证券上柜公司重大讯息之查证暨公开处理程序处以违约金5万元。

柜买中心表示,金雨企业110年5月10日于董事会决议通过110年第1季财务报表、公司治理主管人事案及资金贷与转投资所属子公司之资金融通案,有未于申报时限内依处理程序规定及时公告重大讯息之疏失,柜买中心依规定对该公司处以违约金新台币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