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冠违反重讯 证交所处以3万元违约金

证交所指出,华冠(8101)于5月10日经董事会通过任命公司治理主管暨通过110年第1季财务报告等案,经查符合证交所「对有价证券上市公司重大讯息之查证暨公开处理程序」第4条第1项第8款及31款情事,惟该公司延迟输入公开资讯观测站重大讯息画面,已违反前述处理程序规定,故处以违约金3万元,并函知该公司嗣后应确实依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