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丰违反重讯 证交所处3万元违约金

证交所表示,华丰(2109)110年4月20日因达公布注意交易资讯标准,于公开资讯观测站公布相关财务业务等重大讯息,惟华丰误植最近1月(110年3月)自结数及最近一季(109年第四季)税前净利及本期净利查核数,核有证交所「对有价证券上市公司重大讯息之查证暨公开处理程序」第15条之情事,故处以违约金3万元,并函知华丰公司嗣后应确实依规定办理

华丰于4月21日更正公告3月获利为6,394万元,每股税后0.1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