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违反重大讯息规定 证交所处3万元违约金

证交所表示,淳安(6283)分别于107年7月4日、108年3月22日及108年8月19日向关系人取得不动产、赴陆转投资及使用权资产等案,经查符合证交所「对有价证券上市公司重大讯息之查证暨公开处理程序」第4条第1项第20款情事,惟该公司延迟输入公开资讯观测站重大讯息,已违反相关规定,故处以违约金3万元,并函知该公司嗣后应确实依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