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要做1、2分钟就好」 高雄鬼父硬上2女儿重判

▲图为示意照,无关本案。(图/记者季相儒摄)

社会中心台北报导

高雄洪姓男子先后猥亵、性侵2名就读国中女儿二女儿还因为反抗哭喊,遭洪男掌掴勒颈,恫吓「不闭嘴,就要把你勒死」;高雄地院一审依年人故意对少年犯强制性交、趁机性交、猥亵等罪,判他7年徒刑

判决指出,2012年7、8月某日,洪男酒后返回租屋处,趁长女(当时正要升国二)熟睡之际,趁机猥亵与性交得逞;2 周后,洪与妻子吵架,洪妻与长女互换位置睡觉,洪又趁机猥亵。

2015年5月间,洪男酒后见次女独自躺在主卧室地板睡觉,先将房门上锁并褪下全身衣物,再脱去次女衣物,被害人大喊「我不要」并想逃离狼爪,洪男竟将女儿从床上拉摔至地板,再勒颈、掌掴并称「我只要做1、2分钟就好」。

过程中次女不断挣扎且哭喊「不要」,洪男又恫吓「不闭嘴,就要把你勒死」,使女儿心生畏惧不敢喊叫;经数分钟后,被害人见父亲未有其他身体动作,趁隙跑至其他房间并上锁,再以电话联系母亲离家躲到阿姨住处

法官依洪男故意对少年犯乘机交罪,处有期徒刑3年8个月;又故意对少年犯乘机猥亵罪,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故意对少年犯强制性交罪,累犯,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合并应执行有期徒刑7年,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