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63歲女弒99歲父判16年 2月1日起延押2個月
高雄吴姓女子因起口角涉在家中杀害99岁老父,一审遭判16年;全案经上诉二审高雄高分院审理期间,法官以吴女羁押期限将届,且有逃亡之虞,裁定自2月1日起延押2个月。
台湾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刑事裁定书指出,吴女因涉犯杀害直系血亲尊亲属罪嫌疑重大,且所犯罪行为最轻本刑5年以上重罪,有逃避审判及执行相当理由,法官据此自去年9月1日起执行羁押,并于去年12月1日裁定延押2个月。
由于吴女羁押期限将于2月1日届满,且经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6年,法官认为吴女仍有逃亡之虞,为确保日后诉讼程序顺利进行,有继续羁押必要,因此裁定自2月1日起延长羁押2月,全案可抗告。
一审判决指出,与老父同住在高雄市新兴区1处民宅的63岁吴女,民国111年6月10日下午4时许涉嫌在2楼房间内持料理刀砍杀99岁父亲后轻生,送医无生命危险,但警消到场时吴父已因刀伤失血过多不治。
高雄地方法院审理时,吴女辩称案发当天服用安眠药睡着了,自己没有轻生,是在睡着时被别人砍伤痛醒,之后又昏过去,根本没看到父亲被谁杀害,否认有杀害父亲犯行。
不过,法官根据吴女曾坦承因久病厌世才持刀轻生,且曾跟老父表达一同寻短念头等,认为其说词反复,且案发现场并无任何外力入侵证据,据此认定吴女是弑父后轻生,并依杀害直系血亲尊亲属罪判处有期徒刑16年;吴女不服上诉后,全案目前仍在二审高雄高分院审理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