剃发5岁女童逼磕头喝尿刷下体 恶老板延押2个月看守所过年
▲女童遭妈妈的雇主凌虐,隔壁商店老板娘发现异状报警。(图/翻摄照片,下同)
桃园市一名28岁的王姓男子在龙潭区和中坜区开设零食杂货店,2017年7月间雇用33岁的单亲妈妈,愿意照顾其5岁女儿,却是拿牙刷刷女童下体、剃发逼喝尿等恶劣行径,同年11月遭桃园地检署起诉,建请法院重判20年徒刑,而他的羁押期即将在2月1日期满,法官考量他有再犯串供之虞,因此裁定再延押2个月,等于得在看守所度过新年。
桃园地检署的起诉书指出,王姓男子在雇用单亲妈妈后,并以愿意24小时照顾该女童为由2人合住,却在2017年7月8日起至8月27日止,趁女童母亲工作时,每日1次命女童为其口交,再以沐浴海绵暗藏牙刷,插入及强刷对方下体,甚至徒手或以手机充电线殴打,还命女童不准穿衣服,以狗趴方式贴于地板,不准睡觉,甚至拿剪刀剪去女童头发。
王姓男子甚至命令女童磕头、逼喝尿,又以女童妈妈行为不当为由,打女童巴掌和大腿等行为,直到8月28日,隔壁商店的老板娘发现女童双眼、脸部受伤瘀血,关心带回询问时,他却想强行将人带离开,老板娘说要报警,他才赶紧开车离开,他被检警拘提到案后,只坦承部分犯行,检方认为他供词避重就轻,毫无悔悟之心,依强制性交、强制猥亵、伤害、凌虐幼童等罪嫌起诉,建请法院重判20年徒刑。
检警一度怀疑女童母亲都知情,不过她应讯时以法定代理人身分坚持要提告,后仍被认定涉嫌共同凌虐串证之虞。而王姓男子自称法律系毕业,还曾参加客委会夏令营获得「桃园市青年领袖杰出奖」,后被裁定收押,而他的羁押期即将在2月1日届满,经讯问后他仍只坦承部分犯行,加上考量他有再犯可能,因此裁定再延押2个月,并禁止接见和通信,也就是农历新年必须在看守所过了。
▼恶老板遭收押后再延押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