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举牌「放我儿子」逼女医师分手 父母判缓刑2年

苏姓夫妇黄女工作医院举牌要她放过儿子。(图/示意图记者徐文彬摄)

记者张曼苹/台北报导

台北市一对60几岁苏姓夫妇不满黄姓医师与儿子交往,去年4度到黄女任职医院大厅高举「破坏人家家庭」、「放我儿子」、「还我温暖的家庭」等告示牌,甚至还向另名医师说「她到哪里,我追杀她到哪。」黄女怒告诽谤、恐吓危安罪。士林地院认为,苏姓夫妇犯后坦承犯行,尚有悔意,并确实履行捐款10万元给花莲门诺医院,依法各并予宣告缓刑2年。

苏姓夫妇2015年1、2月间数度到黄女工作的医院大厅高举「破坏人家家庭」、「不配当医师医界蒙羞离职滚蛋放我儿子」、「社会不良示范还我温暖的家」的告示牌,并向现场民众发放「一位心碎无助母亲的泣诉」、「骂我们全家都是疯子」等内容传单,甚至还曾向另名医师说道「她(黄女)到哪里,我都追杀她到哪里。」

判决指出,苏姓夫妇均无前科纪录,因不满告诉人与儿子交往,竟多次到黄女工作的医院大厅内,以高举告示牌或散布传单的方式指谪告诉人涉及私德而与公共利益无关之事项,甚至还言语恐吓告诉人,使其心生畏惧。

士林地院审理后,认为念在被告犯后坦承犯行,态度尚可,并愿分别捐款4万、6万给门诺医院,告诉人也透过律师表明同意给予缓刑机会,参酌被告仅一时失虑,本院信经教训当知所警惕,而无再犯之虞,依法各并予宣告缓刑2年。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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