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店彭男高抛摔死小狗 违反《动保法》判刑5月

电影《十二夜》传达领养不弃养的生命教育观念。(图/原子映象)

社会中心台北报导

新北市新店区一名彭姓男子夜间嫌2只新生幼犬太吵,竟抓来高举抛摔,造成其中1只伤重不治。台北地方法院今天(18日)公布判决书,斥责彭男罔顾动物生命,依违反《动物保护法》判刑5月,得易科罚金

台北地方法院判决书指出,去年8月7日晚间,彭男在新北市新店区广兴路上,不满新生幼犬太吵,高举2只幼犬抛向前方地面,此事被目击者报警处理,并带回2只幼犬安置,但1只伤重死亡。

审理期间彭男坦承犯行,判决书指出,「动物保护」的观念已是国际间重要的普世价值之一,台湾也顺应潮流制定《动物保护法》,且行之有年,彭男无视法律,竟对无力反抗的幼小犬只,以徒手扔掷的残酷手段虐待,罔顾动物生命、轻蔑动物生命尊严,不可轻饶,依违反《动物保护法》判刑5月,得易科罚金15万元,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