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好友17岁孙女」下手 渣男起诉前又再强吻一次

小花遭到阿公好友性侵得逞。图中人物与本文无关(示意图记者黄克翔摄)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桃园一名李姓客运司机与17岁被害少女小花(化名)的阿公熟识,经常进出对方家中,明知小花患有轻度智能障碍,竟然在2016年8月间闯入女方房间性侵得逞,遭判刑7年6月徒刑;谁料,少女又指控,在第一次性侵案起诉前,还曾遭到李嫌偷亲。对此,桃园地检署依乘机猥亵罪李男起诉。

检警调查,小花的阿公和李男是好友,因此常有机会进出小花住家,前年8月18日硬闯女方房间,将对方衣裤硬扯后性侵得逞。桃园地院法官审理,依强制性交罪判处7年6月徒刑,目前全案上诉至高院

此外,检警调查后还发现,李男第一次性侵得逞后,在去年6月1日、尚未起诉前,趁着小花和友人相约到中坜区逛街,前往载女方回家,并在路途中停下车坐到后座,强吻少女嘴唇,直到被推开之后才停止。

事后,小花通过LINE询问,「你上次为什么要趁我在车上睡觉时亲我嘴,我不喜欢这样,请你不要做你还继续,可以不要这样吗?」李南回复,「好。」对此,检方认为,被告再被指控强吻一事属实,因此依法将他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