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女收2千援交妈男友 他想「再一次」遭拒竟强抱硬上
男子与育有2女的妇人交往,前年12月先向女友的17岁女儿提出2千援交,对方答应后,过几日男子再度提出要求,对方这次不愿意,他竟强行性侵。(示意图/shutterstock)
台北一名有性侵前科的男子前年出狱后与一名育有2女的妇人交往,前年12月开口向对方17岁女儿提出2千元援交要求,对方答应后,过几日男子再度提出要求,但对方这次不愿意,他竟强行抱住对方并拖到房间性侵,法官依强制猥亵罪处8个月徒刑,援交部份则处3月徒刑,得易科罚金。
判决书指出,男子前年12月某日晚间,在住家先对女友的17岁女儿抱住,接着强拉对方至床上,并抚摸对方大腿及隔着内裤抚摸阴部,最后性侵得逞;男子事后辩称,只有从背后两手抱着对方,用手摸右大腿外侧中间部位,没有隔内裤摸阴部,对方说不要后就放开了。
女方则说前年12月24日她以有对价之行为与男子发生性交后,隔几天她又被问再一次可以吗?她拒绝后就遭对方强行抱住、拖到床上性侵,说「我一直挣扎,挣脱完我吓到坐在角落,他又试图要把我拉起来,我一直跟他说我真的不要」,最后才回到房间睡觉。
法官考量女方就男子所为经过,陈述详尽,且前后无重大矛盾且事后2方达成和解,且被告于案发时为女子母亲的男友,男方提供住所给母女居住,并承诺要照顾女方2岁的妹妹到16岁,被告与女方间无仇恨纠纷,依故意对少年犯强制猥亵罪,判男子8月徒刑。可上诉;援交部份处3月徒刑,得易科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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