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3张前女友下体照「让她男友知道」 22岁男竟不起诉

林女控诉,前男友把她的下体照传给她和现任男友。(图/示意图达志影像

记者张曼苹/台北报导

22岁陈姓男子疑似因不满林姓前女友分手后马上与罗姓男子交往,今年5月间竟将当时两人交往时拍摄的3张林女下体照,透过脸书讯息罗男,隔一周后,再用LINE传照片给林女,气得林女马上报警并告陈男涉散布猥亵照。不过,士林地检署侦查后,认为陈男未散布给其他多数或不特定人,处分不起诉。

林女指控,她与陈男分手后,与罗男交往,没想到陈男今年5月16日竟使用脸书Messenger,传她的3张下体照给罗男,同月24日又透过LINE把照片传给她。陈男到案后坦承有传林女下体照,但辩称他只有传给林女及罗男,并没有传给其他人,目的是想让现任男友知道林女过去的状况而已。

检方侦查,陈男所持有的林女下体照为当时双方交往时,林女主动提供给陈男,而陈男只有将这些不雅照片传给林女及其现任男友,未查到陈男有将照片传给其他多数或不特定人的行为,刑法中的散布猥亵物品罪才能成立,罪嫌不足,因此处分不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