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吉躺旁边睡!男竟转身与12岁少女上床 爸开门见「三人行」傻了
▲男子见友人熟睡后,与12岁少女发生关系。(示意图/免费图库Pexels)
林姓男子2019年1月26日晚间与王姓友人到12岁女网友小君(化名)住家过夜,三人随后到小君房间内聊天。不料,林男见王男躺在内侧熟睡时,竟趁机与小君发生关系,而小君父亲隔天一开房门,见「三人共睡一床」,且得知女儿与林男发生关系后,赶紧报警。一审台南地院依对于未满十四岁之女子为性交,将林男判刑1年10月,案经上诉,二审台南高分院日前驳回,可上诉。
判决指出,林男2019年1月初经交友软体「柠檬」结识小君,同月26日与王男从云林搭火车至台南柳营见小燕,而到站后,小君母亲骑车载着小君,带2人一同回到家中。林男与王男、小君先是在庭院聊一段时间,后来担心吵到小君父亲,3人遂走进小君房间继续聊。
不料,林男明知小君母亲凌晨时曾走进房间,曾告知小君「不能与2名男子一起睡」,但他见王男已进入熟睡状态,竟未能克制己欲,在小君母亲离去后,与小君发生关系。隔天早上小君父亲一开房门,见三人同床共眠画面,还得知女儿与林男发生关系,当场傻眼,气得报警处理,全案因此曝光。
一审台南地院审理时,林男坦承犯行,且采检结果也显示有出现林男DNA,足以认定其犯行,而林男辩护律师则表示,林男因领有极重身心障碍证明,有智能障碍,根据犯案情状,应能酌减其刑,惟法官认为,林男犯案时已成年,且年长小君10多岁,却未能克制己欲,与小君发生关系,不符减刑要件,最终审酌后,依对于未满14岁之女子为性交,将林男判刑1年10月。
林男不服结果,上诉指称原判决量刑过重,但台南高分院再次勘验相关事证后,并衡酌林男犯罪动机、目的、手段以及两造尚未和解等情状,以用法无误驳回告诉,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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