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往一个月大战13岁少女5次 女友妈约见面大一男冲警局自首

记者黄翊婷综合报导

就读大学一年级的男大生阿豪化名)被指控与年仅13岁的女友小花(化名)发生5次性关系,后来被女方母亲发现,双方谈过之后,他主动前往派出所自首。台中地院法官考量到阿豪已与女方父母达成调解,并履行赔偿,最后依妨害性自主罪判他2年有期徒刑,缓刑5年。

▲阿豪明知小花才13岁,仍在一个月内与她发生5次性关系。(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EXELS,与本案无关)

判决书中提到,阿豪2018年8月底透过Cheers通讯软体结识小花,两人进而交往成为男女朋友,但他明知道对方年仅13岁,仍在9月间电影包厢旅馆、废弃空屋等地发生5次性关系,甚至将性爱过程拍下保存。

小花的母亲发觉女儿有点不对劲,进一步询问才知道发生上述那些事,于是主动联系阿豪出面谈谈;双方谈完之后,男方随即前往派出所自首,接着就被检方依妨害性自主罪起诉。

▲阿豪与小花的母亲谈过后,主动到派出所自首。(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与本案无关)

台中地院法官认为,阿豪未顾虑到女友对性观念仍懵懂无知,判断能力也未成熟,仍为了逞一己私欲发生性关系,还拍下影片,行为明显已经危害女方身心健康及健全性格发展,造成身心难以弥补的伤害,但考量到他犯后坦承犯行,过程中也有征得女方同意,事后也与对方的父母达成调解并履行赔偿,可见还是有悔意。

法官表示,阿豪自称就读大学一年级,平时除了上学之外还会到餐厅工作,月收入大约8000元,赚来的钱还得拿来缴机车贷款学贷,相信经过这次的经验他应该知所警惕,不会再犯,最后判处2年有期徒刑,缓刑5年,缓刑期间须接受3场法治教育课程,同时还得交付保护管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