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往1个月…13岁小女友写「巷内性爱日记」吓坏同学!19岁男友惨了

▲19岁男跟13岁小女友发生性行为下场遭判刑。(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

记者戴若涵屏东报导

屏东一名19岁施男子2019年与年仅13岁的小女友静静化名)发生关系,交往1个月的期间内还在巷子里发生性行为。某日静静同学见到静静所写的「性爱日记」赶紧告诉老师,整起事件因此曝光!日前法院判决出炉。

判决指出,施男2017年与静静认识,进而发展男女朋友关系,双方交往一个多月后便分开,2019年1月1日至同年月10日间某日,施男明知静静年幼,竟在静静住处附近的巷子里,与其发生性关系,静静事后也将性交过程手写记录在日记内。静静同学无意间发现日记内容,赶紧告诉学校老师,校方依法通报

屏东地方法院审理过后,认为施男明知静静心智还没发展健全,就性行为的自主、判断能力都还不成熟,竟然还不克制自己的欲望犯案,对静静身心健康与人格发展都产生不良影响,实在很不应该,但念在他犯后坦承犯行,也与静静的母亲成立调解,对方决定不再追究,同意给予缓刑。

法院认为,施男有悔意,也没有前科,最后依照对未满14岁女子性交罪,判施姓男友有期徒刑1年8月,缓刑5年,期间付保护管束,并应接受法治教育2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