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生放学搭公车 司机问「有无性经验」关前后门坐最后一排性侵
▲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法官痛斥被告残害告诉人身心正常发展,所为恶性甚钜,因此驳回上诉,维持一审7年6月徒刑。(图/示意照/翻摄pixabay免费图库)
中部一名黄姓公车司机见一名18岁女大生小花(化名)单独上车,竟关起前后门,问对方有没有看过A片、有无性经验,在最后一排座椅上性侵得逞,一审被判7年6月徒刑,他不服上诉二审被驳回。全案仍可上诉。
判决指出,事发于2016年12月,黄男(61岁)驾驶公车往返某火车站和学校之间;当天下午3时20分许,他把车停在学校附近站牌前,预计休息30分钟后再发车。
小花刚好放学,误以为黄男的公车要发车就上车,被告知仍在休息,她坐在后门乘客座第一排等待,并和黄聊天。黄以手机观览友人以LINE传送的性爱影片,问小花有无看过,见对方到旁看影片内容又坐回座位,他移到对方身旁,再问有无看过A片、有无性经验等问题。
▼黄男见车上只有女大生一人,竟伸出狼爪逞兽欲。(图/达志/示意图)
根据判决,黄男与小花聊天过程中,察觉她对一般外界事物的知觉、理解及判断能力,明显较常人弱,判断可能为智能障碍、心智缺陷,先用手揉捏对方胸部,见对方起身要离开,立刻关上前后车门,在最后一排以手指性侵得逞。
小花回家后对母亲表示很害怕,但不愿意说出原因,隔天到学校后仍感忧惧,因此告诉师长,全案才曝光。被告辩称,第一次摸小花胸部后,要求她到最后一排坐下没被拒绝,之后摸她的下体,「她才用气音表示不要」,被拨开手就停止动作,非以强暴方式压抑自主权,只是乘机性交。
小花证称,当时被告站起来把前后车门都关起来,「叫我到车后面去,我不知如何是好,因为无法下车,不得已只好到后面去。」
台中地院法官认为,被告明知告诉人为心智缺陷少女,为逞一己私欲,违反对方意愿强制性交行为,导致她身心严重受创,不仅无法继续就学,甚至出现自我伤害、攻击等行为,已对其造成一辈子难以抹灭的阴影,判刑7年6月。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法官痛斥被告残害告诉人身心正常发展,所为恶性甚钜,因此驳回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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