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岁女命理师倒追62岁真命天子里长 「2证人不知情」变婚姻无效

陈泓仰倒追老里长一案一度掀起外界热议。(图/记者刘昌松翻摄)

记者黄翊婷台北报导

命理师陈泓仰25岁时认为当时62岁的老里长陈文生是自己的真命天子,两人进而交往、结婚,但1年后陈文生过世,她与对方留下的3名子女闹上法院。里长的子女提出婚姻无效诉讼一审2名证人因为未亲见亲闻婚礼,根本不知道两人结婚,被台北地院判决婚姻无效;陈女不满上诉,不过,台湾高等法院24日仍判她败诉,全案还可上诉。

2014年里长选举时陈泓仰帮陈文生算命,看看是否能连任,没想到却算出眼前这个男人竟然就是自己的「真命天子」,而且是60年来难得一见的有缘人,于是主动倒追,隔年3月两人就结婚了。然而,陈文生的元配与3名子女无法认同这件事,2016年他因病过世,子女们随即对陈女提告婚姻无效,主张两人的结婚证书上虽然有2名证人,但他们事后都否认有授权签名、用印。

对此,陈女另外提起民事交付赠与诉讼,她表示,陈文生过世前曾答应要送给她一栋价值800万元的房产,现在人过世了,3名子女应该要负起给付责任。在交付赠与诉讼部分,台北地院裁定陈女胜诉,里长的3名子女得全额给付800万元,但仍可上诉。

▲台湾《民法》第982条规定,结婚要件包含必须有2名见证人在结婚书约上签名。(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unsplash,与本案无关)

而婚姻无效诉讼的部分,一审法官认为,2名证人并未亲见亲闻,甚至不知道两人结婚的事,结婚证书上的印文更不是他们亲自盖的,也没有授权两人刻印或用印,因此裁定这段婚姻确实无效。

陈女当时辩称,其中一名证人对自己有误解,事后后悔当证婚人,另一名证人则与里长子女情感深厚,供词明显偏袒且与事实不符,「我与陈文生历经千辛万苦才完成结婚登记,怎么可能伪刻、擅用证人印章,导致婚姻效力事后归于无效。」

陈女对于一审的判决不服,上诉至二审。但高等法院认为,2名证人皆否认见闻这段婚姻,加上陈女自己也坦承,其中一名证人是里长的妹妹,当初得知两人交往就曾激烈反对,怎么可能还会同意当证人,24日仍判她婚姻无效败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