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改 内政部已去除结婚书约等文件「同性」字眼
内政部昨公布同性结婚书约样式,遭疑有差异歧视,内政部今天火速更正,包括「同性结婚书约」、「未成年人同性结婚法定代理人同意书」、「终止同性结婚协议书」、「未成年人终止同性结婚法定代理人同意书」都去除「同性」字眼。内政部表示,结婚书约格式不拘,有2证人签名即可
行政院发言人Kolas上午在行政院记者会被问到此一问题时,第一时间说会跟内政部了解,但记者会结束后立即向媒体说明,原先的只是范本,内政部会去除「同性」字眼。
内政部下午在网路上已更正,相关文件名称改为「结婚书约」、「未成年人结婚法定代理人同意书」、「终止结婚协议书」及「未成年人终止结婚法定代理人同意书」,不再有「同性」字眼以免歧视。
对于结婚书约引发疑虑,内政部表示,户政司网站的结婚书约只是作为民众使用参考,并非法定格式,民众只要符合有2位结婚人及2证人签名的要件规定,不拘格式,户政机关都会受理结婚登记。
内政部强调,为了更周全完备程序,将结婚书约范例再作调整,重新上网公告。同时发送通报,通令各户政机关,明天就是同婚专法开始施行的日子,请全体同仁妥适做好各项相关准备作业,不论个人信仰、价值取向为何,请以高兴、祝福的心情看待每一对前来办理结婚登记的新人,不要有任何歧视性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