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刪修法律文件殖民地文字 去除女皇陛下等表述

香港示意图。(图:shutterstock)

香港立法会昨天通过法案,同意删除或修改本地法律文件中仍然存在的殖民地文字,比如「女皇陛下」和「总督」等。

综合本地媒体的报导,立法会通过的「2024年成文法(杂项规定)条例草案」,除了修改法令中过时的殖民地文字外,同时废除多项过时条文,包括已废除的国际公约、香港邮政已停止的服务等。

据报导,草案对73条法令的适应化进行修改,取代已不合香港宪制地位的文字,包括以「行政长官」取代「总督」、以「香港」取代「殖民地」、以「立法会」取代「立法局」等。

草案也会修改「商船(最少乘客空间)规例」当中「香港、中国沿岸、台湾」的字句,以「内地」取代「中国」;当局表示,这是要避免隐含主权方面的意义。

据报导,支持草案的立法会议员批评香港现有法令中仍然包含殖民地字眼,形容这犹如「洗脑」,担心令人误解香港并未完全回归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