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投女童割喉逃死 龚重安当庭抱怨「我没有精神病」

社会中心台北报导

台北市北投文化国小去年发生女童喉案,凶嫌龚重安一审遭判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法官未判死刑的关键在于,龚患有「思觉失调症」,全案上诉高等法院今天下午开庭时,龚重安抱怨自己「没有精神病」,为了证明自己没病,龚的辩护律师还声请传讯台北看守所辅导人员医师等3人。

去年5月29日,龚重安因为4个月找不到工作,无意识地游荡到母校北投区文化国小并从后门翻墙进校园,看到正准备上厕所的8岁女童,竟拿出预藏的水果刀割喉夺命。一审时,法官认为,虽然龚嫌恶性重大,但他患有思觉失调症而不自知也没未医,透过专业治疗有治愈或改善的可能,非属无教化迁善之可能,因此判处无期徒刑。

先前龚辩护律师曾想声请补充精神鉴定,但遭检察官回应,「报告已经很专业,再做是浪费社会资源。」高院今天下午开庭,龚重安坚称自己并没有精神疾病,为了证明自己没病,龚的辩护律师当庭要求法院传唤北所2名辅导人员及医师共3人,法官谕知评议后裁定。不过,龚重安还押时,对于有媒体询问「如果改判死刑,你接受吗?」他则面无表情不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