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国小女童割喉案 龚重安手段凶残但可教化无期定谳
▲最高院3日驳回检方、龚重安律师的上诉,判决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定谳。(图/记者杨佩琪摄)记者柳名耕/台北报导
2015年在北投区文化国小内发生骇人听闻的刘姓女童割喉案,凶嫌龚重安历经2年多的司法程序,多方鉴定认为龚男经治疗后可教化,不过院方认为龚男手段过于凶残,仍判决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
最高院在3日驳回龚男律师及检方的上诉,认为龚男没有任何前科且过往没有暴力倾向,加上多方鉴定认为龚男经治疗后可以矫正、教化,没有达到判决死刑永久隔离的程度,全案定谳。
2015年5月29日下午4点放学后,嫌犯龚重安(31岁)持刀翻墙潜入母校文化国小,并将要往厕所如厕的刘姓女童压制在地割喉,接着到洗手台将血迹洗掉后打电话报警。
北市消防局接获报案赶紧将刘姓女童送医急救,虽然一度恢复心跳,但是在隔天早上仍不治身亡,当时王景玉被移送时遭民众追打,居然还冷笑地说:「我会痛耶,你们也在伤害我」,引起民众极度不满。▼事发后民众自发性地到文化国小前点蜡烛祝福。(图/资料照)
历经2年多的司法程序,一审判决时台北荣总医院、警大分别对龚嫌做了精神鉴定以及心理评估,皆认定龚男若接受治疗有教化的可能性,一审判决他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
上诉至高院二审判决时,又委托台大医院对龚男再次进行精神鉴定,负责鉴定的主治医师指出,虽然龚男有装病的行为,但龚男的确是罹患「思觉失调症」的病患。
高院认为,龚嫌犯案过程有经过缜密的计划,虽然在犯案后自己报警符合自首要件,不过手段过于凶残,且犯案后从未与被害人家属道歉、赔偿,不能减轻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