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经理人若涉背信 未来最高可罚2亿元!
金管会6日宣布研拟修正「证券投资信托及顾问法」部分条文,其中提高投信投顾人员违背职务行为,从现行证交法背信罪最高5年,提高至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新台币1千万元以上2亿元以下罚金。
过去曾发现前安泰投信副总经理谢青良任职期间,受政府委托代操劳保、劳退基金,但得知盈正股价即将大跌,先出脱自己持股,才卖出劳退保基金的持股,自己赚八百多万,政府基金惨赔1,484万元。
另外,宝来证投信协理瞿乃正也曾受托代理操作劳退基金,透过人头向丙种垫款金主融资买股,与劳退基金买卖相同股票,1年期间自我获利600余万元。
金管会证期局主秘蔡丽玲表示,依现行规定涉背信罪,是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50万元以下罚金;若「证券投资信托及顾问法」部分条文修正完成后,未来将可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1000万元以上、2亿元以下罚金。
▼金管会证期局主秘蔡丽玲。(图/记者许雅绵摄)
而为了提升国内资产管理业竞争力,证期局也放宽投信投顾业务限制,其中为了提升投信私募基金弹性及操作效率,扩大投信事业资产规模,参考国外规定,私募基金应募人数总从35人放宽至99人,以及明定投信投顾事业取得的资产,与其自有财产应分别独立。
此外,金管会也删除投资或交易应撰写制式书面报告规定、放宽全权委托客户符合本会一定条件者,不需要将全部委托资产,委由国内银行保管等相关规定。以上修正条文,最快明年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