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金融监理沙盒月底上路,曝险额最高可达2亿元
金融监理沙盒法案4月底将上路,金管会主委顾立雄在金融科技发展与创新中心领军宣示。(魏乔怡摄)
金管会主委顾立雄宣布,俗称金融监理沙盒的「金融科技发展与创新实验条例」及3项授权子法已完成法规预告,将于近日发布、4月30日上路施行。其中,创新实验曝险总金额可有条件自规定的1亿元上限倍增至2亿元,目前已接获14件询问案。
综规处处长暨金融科技发展与创新中心执秘林志吉表示,金融科技发展与创新中心自2月20日成立以来,已接获14件询问案,包括银行局5件、证期局3件(1件同时涉及银行局及证期局)、保险局1件,6件尚待厘清所属业务。
林志吉表示,14件询问案中有11件有意递件申请实验,银行局长邱淑贞则透露,在涉及银行局业务的5件案件中,类型包括以区块链技术作点数交换、小额汇款、跨业合作进行客户身份认证等创新实验。
而3项授权子法在先前预告期间,已参酌预告期间外界意见调整,并在17日召开金融科技发展与创新中心咨询小组第一次会议,邀集相关机关研商后完成修正。为利相关业者了解规范目的及细节,金管会同时编制「金融科技创新实验法规问答集」。
林志吉指出,外界认为创新实验的曝险金额仅有1亿元太低,金管会对此邀集相关机构研商后,决议审查会议可视个别业务性质、保护措施与实际管理需要予以限缩或放宽,最高可放宽至2亿元。
此外,子法原要求申请人完整评估「潜在、间接及连锁反应之风险」,外界认为「风险」的定义不明,将使申请人将无所适从。对此,金管会将「潜在、间接及连锁反应之风险」修正为「最大风险」。
为扩大服务层面,顾立雄指出,将与经济部携手推出金融科技创新实验咨询辅导的「前店后厂」合作机制,新创业者若具金融科技创新研发构想、但具体规画未臻成熟,可先向经济部「创新法规沙盒平台」寻求相关法规疑义协助,待辅导规画成型后再由金管会接手。
而为推广金融科技创新实验机制,并协助申请人了解实验条例及授权子法相关规定,金管会规画于5月举办2场实验条例法规说明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