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理沙盒专法拍板 对非金融业开大门

林揆在院会裁示,金融科技创新是未来必然面对的发展趋势,且足以影响许多产业活动,我国对这一部分的发展也不应落后,否则国家的竞争力与整体产业发展都将受到影响。林说,本条例建立创新实验环境及相关管理规范的法源,请金管会积极与立法院朝野各党团协调沟通,早日完成立法程序。

对于这项条例上路,会有那类型业者有意提出申请?郑贞茂表示,金管会没有预设立场,不过在法令制定过程中,金管会跟很多金融科技业者保持良好互动,业者跃跃欲试想来申请。

例如在业务面,主要有两个,包括网路保险及P2P,这是新种的业务;在技术层面,如可能申请区块链技术、身份辩认技术等,都可能来实验可行性。

若涉外汇业务,央行守的很紧,成功机率多大?郑贞茂说,实验中可豁免相关法令,但有些无法豁免,例如消费者保护及反洗钱规定等,不能豁免,但涉及外汇有可能是跨境支付部分,可来申请实验,但不能违反洗钱规定;若实验成功也必须向央行申请许可才能经营。

此外,实验期明订为6个月,必要再展延6个月,为避免空窗涉及修法必要,在业者有意申请正式业务经营再给第二次展延6个月展延,给予业者资格条件的调整期。这次适用主体指以科技创新方式从事需许可、核准或特许的金融业务实验,申请人包括自然人、独资或合伙事业、法人都可提出申请,较英国更宽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