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友托同学载喝醉女友回家 23岁女大生却被带住处捡尸性侵

▲女大生酒后遭捡尸。示意图,与本案无关。(图/资料照/记者黄克翔摄)

社会中心台南报导

台南一名23岁的女大生,因为和男友吵架,去年(2016)5月间约了陈姓同学和其他友人嘉义市唱歌,男友也在该处唱歌但互不理会,男友见她喝醉请陈男载回女生租屋处,陈男却将人载回自己租屋后,趁机性侵得逞,台南高分院判决3年2个月徒刑全案还可以再上诉。

判决书指出,这名女大生去年5月18日上午和男友吵架后心情不好,就约了陈姓同学和几名友人到嘉义市KTV唱歌喝酒,当时女大生男友也在同间KTV聚会,不过两人没有互动,男友见到她喝醉倒在沙发上,下午3点多便请陈姓男同学骑车将人载回女方的租屋处,陈却是将女大生载回自己租屋处。

陈姓男同学见到女大生躺在床上,又喝醉身体无力,趁机脱掉衣裤性侵得逞后离开。女大生醒来发现自己在陈男房间,打电话请朋友来载,并告知遭到性侵一同报警。台南地院一审时,陈男虽说要和解道歉却都没有履行,女大生也无意和解,台南高分院二审也依照乘机性交罪,判处他3年2个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