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罗福助贿选 家扶委员判缓刑
家扶基金会基隆分所委员及顾问胡朝进,今年初为了帮参选立委的前立委罗福助拉票,以家扶中心名义举行岁末餐会,席开十五桌招待受扶助的家庭成员,还赠送每家一包大米,被控贿选。台湾高等法院七日依违反选罢法判他有期徒刑一年十月,缓刑四年,向国库缴交廿万元;但褫夺公权部分,考量他是退休公务员,褫夺公权期间领不到退休俸会影响生计,由三年酌减为一年。还可上诉。
今年一月八日中午,距离立委大选日的一月十四日不到一周,胡朝进为了帮助罗福助在新北市第十二选区当选立委,自掏腰包在汐止「好料理餐厅」,以一桌三千五百元的价格,摆了十五桌宴请选民。
但胡朝进邀请选民的方式,却是假藉所任职家扶中心的名义,邀请受家扶扶助的家庭成员参加「岁末餐会」。餐会过程中,有人发放罗福助竞选的菜瓜布、筷子、原子笔,胡还陪同到场的罗福助逐桌拜票,并在餐会结束时,发给每户一包白米。
一审士林地院判胡朝进一年十月徒刑,缓刑四年,向国库缴交廿万元,褫夺公权三年,胡以他是退休基层公务员,褫夺公权期间会领不到退休金,对他生活影响太大,上诉二审。合议庭认为胡朝进轻忽法纪,为了帮助罗福助当选而贿选,妨害选举的公正性及民主政治的正常运作,但上诉有理,因为褫夺公权的目的不是要让他领不到俸禄,昨日依违反选罢法,改判他只要被褫夺公权一年,其他同一审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