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伍丽华2桩脚涉贿选 办2700元餐会 二审获缓刑

立委伍丽华2桩脚涉贿选 办2700元餐会,二审获缓刑。(本报资料照片)

民进党首位山地原住民立委伍丽华,她的乌来后援会会长游传辉、副会长陈文明,未经她同意并告知的情况下,选前花2700元设宴招待选民替她拉票,一审依交付不正利益罪各判刑3年2月,二审考量2人坦承犯行,减刑后各判2年及1年10月,各宣告缓刑5年。可上诉。

判决指出,游传辉、陈文明在2019年12月28日于在新北市乌来区环山部落、忠治部落,与多位山地原住民一起搭乘游览车,前往桃园市大溪区仁一街原住民文化馆所举办「2020总统暨原住民族立委联合造势活动」。

去程途中,因某位陈姓民众提议活动结束后晚上去喝一杯,为求伍丽华顺利当选,陈文明即顺势表示「晚上回来呀,便当不要吃了啦,就是说我们今天就直接交到鸟来伯那边,办一桌喔」,「好不好会长」,游传辉亦回应:「可以」。

同日下午造势活动结束后,众人即至新北市乌来区之鸟来伯餐厅用餐,并由游传辉、陈文明出资1桌,连同酒水之价格共2700元,并在过程中拜托众人投票支持伍丽华。

台北地院一审将游、陈各判刑3年2月,台湾高等法院二审考量2人坦承所犯,有所悔悟,减刑后将游判刑2年,陈判刑1年10月,各宣告缓刑5年, 缓刑期间各提供200小时及100小时的义务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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