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东首例贿选宣判 竹田乡村长落选人花6千元买票判缓刑4年

案经屏东地院审结后,30日依选罢法盼陈有期徒刑1年8个月,缓刑4年。(谢佳潾摄)

屏检侦办贿选案,首例宣判出炉,竹田乡福田村长落选人陈懋楠,涉嫌在去年选举期间以6000元向选民贿选,但因遭逮后坦承罪刑,检方在提起公诉的同时也建请法官减轻其刑,案经屏东地院审结后,30日依选罢法盼陈有期徒刑1年8个月,缓刑4年,并向公库支付5万、褫夺公权4年。

判决书指出,去年选举期间,陈懋楠为求当选,以6000元向曾姓选民行贿,案经检察官陈妍萩指挥屏东县政府警察局侦办、传讯证人及查扣相关证物后,陈懋楠在侦查中坦认犯行,检方于去年12月12日依选罢法起诉陈,但也依规定建请法官减轻其刑。

案经屏东地院审结后,30日依选罢法贿赂罪判陈有期徒刑1年8个月,缓刑4年,并应于判决确定日起1年内向公库支付5万元,褫夺公权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