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千元帮女儿贿选「只买1票」 宜兰议员父判2.5年定谳须入狱
▲宜兰县议员庄淑如的父亲帮女儿贿选一票4千元,遭判刑定谳。(图/翻摄脸书)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曾经3度当选宜兰县议员的庄淑如,父亲庄阿养2022年10月间为了让女儿顺利当选,趁着拜票时当场向一位选民交付4千元,请托投票给女儿。案经检调单位查获,对庄男提起公诉,最高法院审理后,23日将庄男判刑2年6月定谳。
国民党籍的庄淑如,曾经当选第16届的宜兰县议员,中断2届后,又在2018年再度当选,2022年间她寻求连任,最后在17名候选人应选7人中,吊车尾顺利连庄。不过本案遭判刑定谳后,让她连庄路上蒙上一层阴影。
判决指出,庄男于2022年10月初某日下午2、3点时,前往选区向选民逐户拜票。在陈姓选民的住处中,庄男当场拿出4千元现金交给陈,拜托陈务必投票支持女儿当选。陈男当场收下现金并允诺投票。案经检调单位查获,检方认为庄淑如对于父亲的行为并不知情,因此仅对庄男一人依照违反《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交付贿赂罪」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时,庄男仅坦承犯罪,最后一二审均认定庄男有罪,均判刑2年6月、褫夺公权4年。全案再上诉,最高法院23日驳回上诉定谳,庄男须发监执行。
庄淑如虽未卷入刑案部分,但民事部分,检方因本案对庄淑如提出当选无效之诉,一审宜兰地院去年6月间采信检方主张「2人同住,于生活上与经济上均关系密切,庄阿养也实际参与竞选活动,若非事先取得庄淑如同意,实无可能甘冒刑事判刑风险擅自贿选。」因此一审判决庄淑如当选无效,目前案件上诉二审高等法院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