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贿遭判当选无效 澎湖西屿乡内垵村长12/2补选
尽管机关反贿宣导,但贿选还是频传,澎湖西屿村长便因涉贿遭判当选无效,在1日补选登记最后一天有3人登记参选,并订于12月2日补选。(澎湖县政府提供/许逸民澎湖传真)
澎湖县西屿乡内垵村第22届村长庄娇乃因违反选罢法,经台湾澎湖地方法院于112年9月21日判决确定当选无效,因任期尚余3年多,依法必须办理补选,今补选登记最后一天,确定有3人登记参选,澎湖县选举委员会定于12月2日(星期六)办理投开票作业。
去(111)年11月26日举行之澎湖县西屿乡第22届村里长选举内垵村选举区,当时选情战况激烈,有3人出马角逐,最终由庄娇乃胜出公告当选,但因涉嫌违反选罢法贿选,经台湾澎湖地方检察署检察官提起公诉后,确有违反选罢法第99条第1项,对有投票权人交付贿赂,而约其投票权为一定行使之贿选行为,而违反同法第120条第1项第3款之规定,经台湾澎湖地方法院于今(112)年9月21日判决确定当选无效。
澎县选委会指出,因任期尚余3年多,依地方制度法第82条第4项规定,村长去职,应自事实发生之日起内3个月内完成补选。本次补选受理候选人登记之申请期限为10月30日至11月1日止,共计有陈妍菥、洪耀幸及薛云鸿 (依登记序号)等3人登记参选。
并订于11月22日候选人抽签决定号次、11月28日前公告选举人人数、11月29日前将选举公报及投票通知单送达选举区内各户、11月30日前选举票印制完成,于12月2日投票开票,请有选举权的内垵村民,届时踊跃前往投下神圣的一票,最后于12月9日前公告当选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