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查贿再传捷报 西屿内垵村长候选人「人赃俱获」
澎湖地检署对内垵村长候选人庄嫌、洪姓配偶住处执行搜索,扣押现金新台币6000元,另选民自动缴回所收贿款1000元,并同步传讯其余桩脚、受贿选民及证人共8人到案。(澎湖地检署提供)
澎湖地检署接获情资指出,西屿乡内垵村长庄姓候选人疑似有现金买票情事,检方立即指派检察官黄政德指挥澎湖县调查站、白沙分局、刑事警察局侦三大队共同侦办;待搜证完备后,于10日上午持法院核发搜索票,对庄嫌、洪姓配偶住处执行搜索,扣押现金新台币6000元,另选民自动缴回所收贿款1000元,并同步传讯其余桩脚、受贿选民及证人共8人到案。
检察官分工进行讯问厘清,认为庄姓候选人涉嫌亲自或透过桩脚,以每票1000元为代价,按每户有投票权人数交付相应之现金予选民,请托选民于选举时支持庄某,初步共计已交付10票共1万元现金贿赂选民。
该案讯后认被告庄嫌涉犯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99条第1项,交付贿赂罪嫌重大,并有羁押原因及必要性,向法院声请羁押;至于洪姓配偶及另名洪姓桩脚无羁押必要,均谕知2万元交保,其余选民均请回。法官审理后,认庄嫌对案情已有所交代,无羁押必要,谕知10万元交保候传。
澎湖地检署表示,二周后就要举行大选投票,该署将持续投入机关人力,协调辖内所有司法警察机关通力合作,全力侦办违反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的相关犯罪,因此呼吁任何人若知悉候选人或桩脚有贿选行为,恳请发挥正义感,勇于提出检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