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莲首起参选人现金行贿遭羁押 秀林某村长涉2000元买票

花莲秀林乡和平村一名王姓女村长参选人,透过陈、游2名桩脚以每票现金2000元,换取选民投票支持,检调讯后认为王等3人犯罪嫌疑重大,向花莲地院声请羁押禁见获准。(本报资料照片)

距年底九合一选举尚逾1个月,花莲出现首起参选人买票遭羁押案,秀林乡和平村一名王姓女村长参选人,透过桩脚以每票现金2000元,换取选民投票支持,花莲检调日前展开搜索,带回王嫌等34人到案,查扣涉以买票的现金共38万1000万元,由于王及陈、游2名桩脚犯罪嫌疑重大,声押获准。

检调日前接获情资,指出秀林乡和平村一名王姓女村长参选人于登记参选后,透过多名桩脚以每票现金2000元的对价,分别向选区有投票权的选民行求、期约及交付贿赂,以请求投票支持,涉犯投票行贿罪嫌。

经检调多日搜证,花莲地检署检察官黄兰雅指挥指挥新城警分局、移民署花莲县专勤队、花莲宪兵队等单位,于本月4日持票搜索王女住所等14处,并通知王与陈、游2桩脚等21人到案说明,隔天扩大追查后,再通知13位选民到案,并扣押、收取被告自动缴回的不法所得,共38万1000元。

花莲地检署表示,全案经讯问后,认被告王女及2名桩脚共同涉嫌违反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99条第1项行求、期约及交付贿赂,且犯罪嫌疑重大,有羁押之必要,经向花莲地院声请羁押禁见获准。

花莲检调迄今已于县内查获3起参选人贿选案,分别为凤林镇许姓里长参选人涉以「免费洗车」劳务方式换取选民支持、凤林镇詹姓镇民代表参选人及钟姓桩脚涉以西瓜、现金2000元行贿,及秀林乡和平村王姓村长参选人涉以每票2000元换取选民支持,其中,前2案均被谕知交保。

花莲地检署表示,买票贿选涉犯重罪,一定会严加查缉,协助候选人买票贿选者,也会成立投票行贿罪共同正犯,欢迎民众提出检举,检调对检举人身分定会严格保密,且检举因而查获贿选者,可获高额检举奖金,盼全民一起端正选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