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500到2千元贿选买票 彰化3民代被判当选无效
2018五合一选举11月24日落幕,但彰化地区被检调查出多件贿选买票被起诉的案件,其中大村、二林及大城等乡镇共有3名民代,萧桂英、陈婉柔吉许清江,以每票500元到2千元不等向选民买票,被检警查获起诉,近日彰化地方法院依违反选举罢免法,一审判决当选无效。
判决书指出,大村乡第一选区代表萧桂英,为求顺利当选,2018年在10月间拿5000元给吴姓及郭姓干部,嘱咐每票500元向选民请托,结果以第一高票1,858票顺利当选,沈女提告,今日彰化地院判决当选无效,而本案彰化地检也提起公诉,将在7月1日判决出炉。
而大城乡代许清江涉嫌在选前拿1万2000元给桩脚,交代以每票2000元向户籍内有6票的宫主买票,宫主答应会支持,但拒收买票贿款,在选前2天,也就是11月22日下午2时37分许,至洪男主持的圣帝宫,以添油香之名义,交付1万元予洪男后,并要求洪男及其子支持,虽被告表示因其女儿考上仁德医专,故为愿才捐款1万元,然圣帝宫所祭祀之神明为关帝圣君,并非如民间考试祭拜文昌帝君或神农大帝,被告辩称为还愿始捐款1万元,显有违经验法则。临走前并向洪男、洪子表示「这次选举拜托一下」,显见1万元即为贿款。
除此之外,二林镇第三选举区镇民代表陈婉柔,于2018年10月至11月初某日与陈姓、庄姓及林姓等人,着手规划行贿之对象,以每票500元之代价,向选民买票,选后,陈男在11月27日中午,在庄男住处,依约交付买票贿款并委其转交林男。经警循线查获,林、王以及8名受贿者均同意缴回贿款,但陈婉柔虽然当选也可能因贿选买票,而在6个月后二审判决,失去镇民代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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