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投3民代当选无效 驳回确定

彰化县议员柯振杯6日表示,很开心当选无效的案子获判驳回确定。(孙英哲摄)

2022年选举期间,彰化县议员柯振杯、南投县议员唐晓棻、草屯镇第四选区镇民代表庄清南等人都遭检方提起当选无效之诉,2案3人一审都被判驳回,检察官不服全都上诉,台中高分院昨宣判,均维持原判,判决驳回全案确定,3人都可好好过年。

彰化县议员柯振杯于2022年参选县议员,他被检方指控涉嫌在竞选时利用和美和善团举办的低收入户救济公益活动中,找来媒体采访,还穿着竞选背心,参与发放物资,借由此方式向有投票权的低收入户或其代领人等17人行求贿赂。

柯振杯虽然顺利当选,但遭检方依违反《选罢法》提起当选无效之诉。一审法官认为,该活动发放的物资与救助金都是由和美和善团提供,且发放对象都是公所列册通知,虽柯振杯在场协助及有趁机请托拜票,但难认有行贿犯意,驳回当选无效之诉;台中高分院昨针对该案维持一审判决。

柯振杯表示,他们全家人都因为这个案子饱受煎熬,不排除针对该案检察官向法务部和监察院提出陈情和申诉。

南投县议员唐晓棻、草屯镇镇民代表庄清南,前年底竞选期间,涉嫌委由竞选团队成员许姓女子以每票500元的代价,分别交付2000元给洪姓、邓姓选民,寻求洪、邓及其配偶支持。检方认定许女是竞选团队成员,以唐、庄所为已构成《选罢法》交付贿赂之买票行为,对两人提起当选无效之诉。

台中高分院认为,检方既无法证明许女为唐晓棻或庄清南竞选团队成员,亦无从认唐或庄有参与许女之上开买票行为,检察官上诉主张原判决不当,为无理由,应予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