惨!前乡代主席涉诈公帑被判6年2月 又涉贿选遭判4年

嘉义地院判周荣茂贿选有期徒刑4年。(廖素慧摄)

嘉义县民雄乡代会前主席周荣茂2022年九合一选举,拚连任乡代失利,且被控贿选,今天嘉义地院依《选罢法》宣判他有期徒刑4年、褫夺公权5年;而周荣茂先前才被控浮报买香肠、茶叶礼盒的经费,诈领公帑,遭判6年2月。

64岁周荣茂去年拚连任民雄乡民代表,投票前,与蒋姓女子委托陈姓桩脚买票,由蒋女交付3万元给陈女,以每票500元向选民买票。

蒋女将2万1000元交给桩脚赖王姓妇人,向赖王姓妇人及其家人买5票共5000元,其余款项则委托赖王姓妇人向其他选民以每票1000元或500元买票。

审理期间,周荣茂矢口否认犯行,蒋女坦承犯行,但否认和周荣茂共同买票;陈姓桩脚坦承犯行,法官审理后采信陈女的证述,认定周荣茂、蒋女、陈女共同买票,还有蔡姓男子坦承协助连系陈女到周男的竞选服务处。

法官认为周荣茂的买票规模不小,且否认犯行,考量其犯后态度,判4年有期徒刑、褫夺公权5年。

蒋女有期徒刑2年6月、褫夺公权5年;蔡男有期徒刑6月、褫夺公权3年;陈女、赖王姓妇人各判处有期徒刑1年10月、1年8月,均褫夺公权4年,2人均缓刑5年,并须向公库支付20万元、16万元。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