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雄 前乡代会主席浮报涉贪 判6年2月

嘉义县民雄乡前代表会主席周荣茂浮报买茶叶礼盒经费,涉贪污罪遭一审判刑。(廖素慧摄)

嘉义县民雄乡民代表会前主席周荣茂被控任内浮报购买香肠、茶叶、酒品等礼盒金额遭诉,嘉义地院15日认定他利用职务上机会共诈领121万7180元,有28次犯行、共28罪,依利用职务上机会诈取财物罪各判有期徒刑3年7月至4年2月徒刑,应执行6年2月。全案可上诉。

判决指出,嘉义县民雄乡代会每年均编列预算供主席购买农产品、礼盒作为公关用途,周荣茂却在2015年2月至2021年10月担任代表会主席任内,向香肠、茶叶及外烩等多名业者购买礼盒并取得空白收据,或未购买却在空白收据上填写有购买茶叶、外烩及数量、金额浮报开销。检方查出,周共28次不实核销经费,扣除实际采购部分,共诈领121万7180元。

法官审理认为,周荣茂身为民意代表,却利用职务之便,未诚实申报经费,损害廉洁风纪,伤害选民之信赖,每次诈领金额虽不多,但总数不少,行为规模及程度也不小,列入量刑轻重考量。

法官认为,周荣茂触犯《贪污罪》利用职务上机会诈取财物共28罪,考量他犯后坦承犯行,各处3年7月至4年2月有期徒刑,合并应执行刑为6年2月,褫夺公权4年。

另周荣茂在2015年4月、6月间各申报1笔买茶叶的收据共12万元,经查是周委托第3人买茶叶的收据,没有涉贪的足够证据,这2笔收据也获判无罪。

在去年九合一选举中,周荣茂竞选连任乡民代表失利,还遭控透过桩脚以每票500元或1000元买票贿选,遭嘉义地检署依违反选罢法起诉,目前全案由嘉义地院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