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义县前乡代会主席买香肠、茶叶涉贪污 判刑结果曝

嘉义县民雄乡前代表会主席周荣茂涉贪,遭嘉义地院判刑。(廖素慧摄)

嘉义县民雄乡前代表会主席周荣茂被控任职主席期间,浮报购买香肠、茶叶、酒品等礼盒金额,检方依贪污罪起诉,嘉义地院今天宣判,认定他利用职务上机会共诈领121万7180元,有28次犯行,共28罪,各判有期徒刑3年7月至4年2月徒,应执行6年2月。

法官判决指出,周荣茂自2014年起担任嘉义县民雄乡代会主席,民雄乡代会每年均编列预算供主席购买农产品、礼盒来作为公关用途,周荣茂自2015年2月至2021年10月间,向香肠、茶叶及外烩等多名业者购买礼盒,取得空白收据,或未购买却在空白收据上填写有购买茶叶、外烩及数量、金额,向民雄乡代会请款。

周荣茂以此方式浮报开销,总共有28次不实核销经费,扣除实际采购的部分,共诈领121万7180元。

法官审理认为,周荣茂身为民意代表,利用职务之便,未诚实申报经费,损害廉洁风纪,伤害选民之信赖,每次诈领金额虽不多,但总数不少,行为的规模及程度也不小,列入量刑轻重的考量。

周荣茂犯后坦承犯行,法官认为周荣茂触犯《贪污罪》利用职务上机会诈取财物,共28罪,各处3年7月至4年2月有期徒刑,合并定应执行刑为6年2月,褫夺公权4年。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