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议长子涉违反废清法牟利4亿 秀林乡代会主席遭判2年10月
前议长之子、现任秀林乡代表会主席赖俊杰,日前因违反废弃物清理法遭检方起诉,经花莲地方法院审理后判处2年10个月,且宣告没收不法所得共计4亿3569万元。(花莲环保局提供/罗亦晽花莲传真)
前花莲县议长赖进坤长子、现任秀林乡代表会主席赖俊杰,2019年因违反废弃物清理法遭检方起诉,检方指控,其所经营玟豪公司取得花莲县府核发废弃物处理许可证后,2015年间涉嫌将污泥废弃物混入石灰贩卖给台泥,未依规定处理废弃物。本案经花莲地方法院审理后判处2年10个月,且宣告没收不法所得共计4亿3569万元。
法院审理,被告赖俊杰,员工罗承恭2人,2010到2015年间,明知废弃物处理许可证及申请书件的处理废弃物流程,且收取废弃物厂商交付的处理费用,却未依规处理废弃物,共同基于违反废弃物处理许可文件及诈欺取财犯意,分批少量混入矽砂、黏土、石灰石在其废弃物中,占用台电土地堆置风干,并以矽砂、黏土或石灰石名义转售台泥,使台泥误以为收取的物品均为矽砂、黏土或石灰石,而交付对价。
法官认为被告赖俊杰犯废弃物清理法第46条第4款,未依废弃物清除、处理许可文件内容贮存、清除、处理废弃物,判处有期徒刑2年10月;被告罗承恭则为共犯,处有期徒刑2年。2人处罚金100万元,未扣案的犯罪所得4亿3569万元没收,于全部或一部不能没收或不宜执行没收时,追征其价额。
而当时检方怀疑,花莲县议会前议长赖进坤是玟豪公司实际负责人、赖俊杰只是挂名,并依违反废弃物清理法把2人提起公诉;法官则认为被告赖进坤虽为多家家族公司创立者,但证据不足证明为实际负责人,因此宣告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