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中坜市代会副主席判4年定谳
前中坜市市民代表会副主席刘威德6年前参选首届桃园市议员时,以水果礼盒行贿,检方指挥调查官将他带回讯问,他还呛声「最少1000个人来包围你」,最高法院维持二审认定,依选罢法交付贿赂罪将他判囚4年、褫夺公权3年定谳。已通知检方启动防逃。(资料照片)
前中坜市民代表会副主席刘威德,6年前参选第一届桃园市议员时行贿选民,调查官将他带回讯问,他还呛声「最少1000人来包围你」,案经最高法院审理后,依违反选罢法交付贿赂罪将他判刑4年,褫夺公权3年确定,刘须入狱。
2014年刘参加民进党桃园市议员的党内初选落败后,仍执意自行参选,但因选情激烈,为能顺利当选升格后的首届市议员,他由兄弟及竞选总部工作人员,用水梨礼盒买票贿选。
2014年11月27日晚间,检察官指挥调查官在刘男位于中坜市环南路的竞选总部前将他逮捕,他在桃园市调查处接受调查官询问时 竟用客家话说出「什么人都一样,我打电话回去马上叫人家给你围起来,我叫选民来围」等恐吓言语。
桃园地方法院依对有投票权之人交付贿赂罪,将刘男判刑3年10月,对公务员依法执行职务时施胁迫判刑3月,可易科罚金9万元,刘不服提上诉,台湾高等法院将对公务员胁迫罪部分驳回上诉,判刑确定。
贿选部分,高院认为刘虽否认犯罪,辩称没有用水果礼盒行贿,也与其他行贿者无犯意联络,不知道他们行贿,但依证人证述及相关证据资料,合议庭认定他犯行明确,加重改判刑4年,他不服提上诉,最高法院6日驳回,全案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