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开路费 前中坜代表会副主席刘威德又遭判刑4年定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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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坜市民代表会副主席刘威德6年前参选首届桃园议员时贿选,日前才遭判囚4年定谳,他另以协助开辟计划道路名义黄姓建商索贿千万元,又被判刑4年确定,检方将向法院声请定执行期,决定刘要入狱关多久。

2009年刘男任副主席期间,黄姓男子购入中坜华勋地区土地想要兴建房屋,于是找上刘姓夫妇协助推动开路,黄承诺给付1000万元报酬刘妻黄男借款300万元作为竞选经费,但因华勋计划道路征收尚未完成,于是签下借据内容将1000万元期约贿款以「劳务费代称

桃园地方法院将刘威德、周秀玲夫妇判决无罪,检不服提上诉,台湾高等法院认为300万元借款虽非贿款,但刘、周确实与黄男曾以1000万元达成对价关系,构成期约贿赂罪,应论罪量刑

高院考量,刘与妻子假借时任市民代表副主席得以影响土地征收的机会,推由周女面向请托的黄姓男子期约,且2人犯后否认犯行、但周女前年已与黄男签署债务清偿协议书,,将刘、周各判4年、3年10月,案经上诉,最高法院驳回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