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台大副教授「金臂勾」所长又当面吐口水 判刑定谳

前台教授王铭宗。(图/翻摄台大工业工程研究所网页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台湾大学工业工程研究所前副教授王铭宗,2015年间因为对所内事务不满,到所长办公室找教授兼所长周雍强,最后竟急怒攻心,以左手勾住周男脖子,将他强行拉出办公室门外,之后又对周男当众吐口水、开会闹场等等方式,抨击周男。高院王男处拘役110日,得易科罚金定谳。

王铭宗与周雍强同为工业界中著名教师,两人原本交好。但法院调查后,认为王男不满周男行事风格及处理所务的方式,因此逐步闹翻。判决指出,2015年5月间,王男到所长办公室找周男商谈,一言不合,竟以左手勾住周脖子向门外拉,造成周的脖子扭伤。

一个月后,王男又到所办公室内,大骂周男行事作风,并当众首度对周男脸部吐口水。1小时候,周男在会议室主持会议时,王男又冲进闹场,并多次当众辱骂周男,直到警察到场,才将王男架离。又过了一个多月,王男又冲进所办公室,直接将秘书使用的电脑拆下,打算带走,这次也是员警到场后,王男才罢手离去。当天下午,王男又冲进所办公室,大骂周男,并第二度当众对周男吐口水。周男提出告诉,王男遭提起公诉。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定王男分别犯下伤害、公然侮辱、诽谤、强制等多项罪名总计成立5罪,合并应执行拘役110日,得易科罚金11万元。案经上诉,二审高院审理后,王男仍否认犯罪,但高院根据其他证人证据,仍认定王男有罪,审酌他未与周男达成和解,犯后态度不佳,又身为大学副教授,与人发生争执时,舍弃正当合法程序不做,竟选择以动手方式达成目的,行为显非可取,因此还是维持原审判处的拘役110日,全案定谳。